請先詳閱通識課程助教制度與辦法:http://cge.nthu.edu.tw/link/ta/

表單下載:

請於申請期間內112/2/13~112/2/24 與授課教師確認助教類型屬性並填送「111學年度第2學期核心/選修通識教學助理申請表」及「研究獎助生學習計畫書」。

以上申請資料完成後,煩請助教同學親送申請單至通識教育中心辦公室(教育館210) 並完成助理簽約程序,謝謝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