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宏達

職稱:助理教授
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系博士
honda.hsu31@msa.hinet.net
開設課程:國家責任與賠償

學經歷

  • 國立中正大學法學博士
  •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士

歷任職稱

現職:

  • 國立清華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兼任助理教授
  • 交通部法規委員會專門委員
  • 交通工程環境影響評估追蹤考核委員
  • 財團法人臺灣郵政協會董事
  • 國家文官學院行政程序法講座

經歷:

  • 執業律師
  • 中華民國專利代理人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法制科長
  • 司法院法官學院、經濟部專業人員研究中心水土保持法講座
  •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水土保持系兼任講師
  • 國家文官學院國家賠償法講座

專長領域

  • 行政法(行政程序法、民眾參與決策機制、法制作業實務)
  • 國家賠償法
  • 環境法(風險管理、水土保持、國土計畫)
  • 交通法(陸海空運輸管理及觀光)

論文著作 / 通識相關活動紀錄

  • 水土保持法中「連續處罰」及「限期改正」制度之法律研究(2004),中華水土保持學報,第35卷第4期(與陳重光合著)。
  • 行政機關專業案件委外審查制度之法律研究—以水土保持計畫之審核為中心(2006),台灣科技法律與政策論叢,第3卷第4期。
  • 水土保持法實例解說(一)~(四)(2008),水與土通訊76、77、78、79期。
  • 環境風險管制之法律建制:以行政管制方法之變遷為中心(2014),國立中正大學法學集刊第44期。
  • 擺盪在法律保留與契約自由間之行政契約合法性探討—以法定山坡地劃出之切結書為例(2015),軍法專刊第61卷第5期。

開設課程

  • 國家責任與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