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宏達 職稱:助理教授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系博士:honda.hsu31@msa.hinet.net開設課程:國家責任與賠償 學經歷 國立中正大學法學博士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士 歷任職稱 現職:國立清華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兼任助理教授交通部法規委員會專門委員交通工程環境影響評估追蹤考核委員財團法人臺灣郵政協會董事國家文官學院行政程序法講座經歷:執業律師中華民國專利代理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法制科長司法院法官學院、經濟部專業人員研究中心水土保持法講座國立屏東科技大學水土保持系兼任講師國家文官學院國家賠償法講座 專長領域 行政法(行政程序法、民眾參與決策機制、法制作業實務)國家賠償法環境法(風險管理、水土保持、國土計畫)交通法(陸海空運輸管理及觀光) 論文著作 / 通識相關活動紀錄 水土保持法中「連續處罰」及「限期改正」制度之法律研究(2004),中華水土保持學報,第35卷第4期(與陳重光合著)。行政機關專業案件委外審查制度之法律研究—以水土保持計畫之審核為中心(2006),台灣科技法律與政策論叢,第3卷第4期。水土保持法實例解說(一)~(四)(2008),水與土通訊76、77、78、79期。環境風險管制之法律建制:以行政管制方法之變遷為中心(2014),國立中正大學法學集刊第44期。擺盪在法律保留與契約自由間之行政契約合法性探討—以法定山坡地劃出之切結書為例(2015),軍法專刊第61卷第5期。 開設課程 國家責任與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