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際選修抵免通識學分可於修習課程後,於學期結束二週內填寫「抵免學分申請表」(目前已經不需額外填寫抵免學分申請表,直接以校務資訊系統下載校際選修課程申請表即可,詳可見下述文字),向通識教育中心提出抵免,並請一併附上正式課程大綱,相關課程資料與成績證明等備查。
因各校對於課程內容、訓練及修課要求差異性大,如無課程相關資料及學生實際參與課堂學習,難以判定抵免通識學分,請同學注意與合作。
如欲於加退選期間申請修習他校課程抵免本校通識課程者,因審查需一定時間,請配合下列事宜:
- 請至遲於清大加退選截止7日前,向通識中心提出申請。(請自行配合對方學校公告之截止日期,避免申請不及)
- 請備齊:(1)校際選修申請表、(2)正式課程大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