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色的工程師有許多專業智識與經驗,但如缺乏其他社會智識,有時還是會吃虧,會受騙。

  有一次,中部有一個縣議員打電話給我,說一個大工廠的老闆,一個成功的工程師,知道我在清華大學教<智慧財產權法>,他有有關智慧財產權(專利權)的法律問題,想請教我。

  我朋友安排我去見了那位工程師,他說,他接到經濟部工業研究院一個職員的電話,說他工廠製造的產品侵害到工業研究院的專利權,要他工廠每月賠三十萬元給工業研究院,否則要追究他與他工廠的民事刑事的法律責任。他聽了怕了,就答應了。回去以後,越想越不對,心裡有疑惑,所以找我請教。

  我一聽就知道這是一件詐騙事件。我問那工程師,那個職員叫甚麼名字,是工業研究院那一個研究所的,電話幾號,要怎麼匯錢給工業研究院。他說那職員沒給名片,不給電話,只說每月他會到工廠去取款,要去取款時,會先打電話,叫工廠備款。

  我說這是詐騙事件,他身為大工廠的工程師,受過高等教育,為甚麼會相信,為甚麼會答應?他說他不懂專利法,不懂法律,聽到妨害專利法,聽到民刑事責任,嚇壞了,又因他們是在工業研究院院內的客廳談話的,不能不相信,不能不答應。

  我告訴他,專利權之侵害,早已除罪化。有關專利權之侵害案件,不再是犯罪案件,沒有刑事問題,只有民事賠償問題。而且,工業研究院是政府所屬之基金會,收取外界金錢,一定要開收據,都要人匯入他們的銀行帳戶,不會由職員外出收取。

  我又問那工程師,有沒有看過他們的專利證書?他說沒有。我說那你怎麼知道你的產品侵犯了甚麼專利權?看了專利證書以後,還要去智慧財產局查證他們的專利權內容(發明或設計的內容),比較一下,研究一下你們的產品與他們專利內容有甚麼相像相近,有沒有侵犯。

  我又告訴他,專利權證書可能有兩張,如果實際從事研發工作的人,是機關或公司受僱的人,而他們約定專利財產權屬與機關或公司的話(大多數都這樣約定),那麽智慧財產局會發一張「專利權利人證書」給機關或公司,一張「發明人證書」給實際從事研發工作的人。所以如果有人提出一張「發明人證書」給你看,不能就相信他有專利權可授權,必須看到「專利權利人證書」,才可以跟他談授權的事。

  那位工程師聽了我的話,問我怎麼辦。我告訴他,下次他打電話來要你備款要來拿時,你告訴他,你跟姚嘉文教授律師請教過,告訴他姚律師建議侵犯專利權應賠就要賠,應該備款支付。不過,因為我們工廠是公司組織,費用出帳必須有資料有憑證,所以請將經濟部工業研究院的「專利權利人證書」及研發工程師的「發明人證書」影印寄來或傳真過來。另外,告訴他不必專程來拿錢,只要將工業研究院的銀行帳號告訴工廠,工廠會按月寄上金錢,工業研究院收到錢後,請即寄來收據。

  最後,我交代那工程師,要問那人的姓名及聯絡電話。

  幾個禮拜以後,我收到那工程師的電話。他說,工業研究院那人打電話來,他照我教他的都說了,那人沒說甚麼就掛上電話,來電話也沒顯示號碼,從此就沒再聯絡。

  工程師逃過一劫,差點被騙,總算省了一筆錢,也學了一些法律常識。

  我常將這實例在課堂說給學生聽,要學生重視通識課目的智識。通識課目學生來自不同的科系,有不同的專業智識要學,很容易忽視專業以外的科目課程,選課後不用心聽課。其實,他們以後在社會上需要很多專業以外的智識,這是大學設置通識課程的目的。法律是每個人在社會上生活及創業必備的智識,我告訴學生這個實例,目的在提醒他們重視通識課目的修習。

姚嘉文 老師
清華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兼任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