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通識課程模式起源於美國哈佛大學在1978年開始推動的核心課程,核心課程分為數個領域,每個領域中開設相關十數門不同主題的課程,學生在這些課程中選修自己有興趣的課程,即完成對該領域課程的學習。核心課程的優點在於可以融合不同領域的學術內容,讓學生獲得整體性的知識。
為進一步革新提昇清華通識教育,本中心自2000年起推動國內通識教育前所未有之核心通識課程改革,歷經四年 (2001年至2005年) 的規劃與一年試驗,始完成核心通識七向度課程規劃之階段性任務,於2006年正式施行,後多所公私立大專院校跟進,如今已成為台灣高等教育推行通識教育課程的主流作法之一。
對本校而言,核心通識課程的實施,有幾個特色:
(一)核心課程經過精心規劃,率皆為當代學術入門之要,且為跨領域知識。
(二)為求引導學生深入相關知識,從核心課程出發,將通識選修課程以「課群」的概念重新規劃,俾聯繫核心通識與通識選修課程成為有系統的知識體系。
(三)此規劃概念乃因地制宜,因國內大學學分數眾多,難以單科深入相關知識,故以「課群」方式因應增加其深度與廣度。其另具優點如下:
– 體現清華大學通識教育的核心價值,
– 兼顧學科之基本素養與學術之時代意義,
– 核心課程必中選制、維持教師良性競爭與調整彈性,
– 通識選修課程依之調整,提供學生清晰選修方向,
– 加強核心與選修課程之連結,導正通識選修雜漫與必修僵化之弊,
– 合聘教師制度兼顧教學與研究,維繫通識與其他所系之互動。
因此,核心通識課程規劃的長遠意義不僅止於核心通識課而已,其提綱挈領,將進一步引導通識選修部份的轉化。核心通識之規劃亦連結到通識選修課之發展。歷經十年之實施,本中心亦正積極盤整合新課程,拓展文化經典,並加強向度核心課程與選修課群之整合。